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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遷出登記宣導

出境遷出登記宣導

依戶籍法規定,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;出境未滿2年,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。

辦理方式如下:

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。

由本人或戶長攜帶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,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辦。

  • 發布日期:2026/01/22
  • 發布單位:安樂戶政事務所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 2026/01/22
  • 點閱次數:4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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